公安大數據的特性分析
來源:人民公安 編輯:lsy631994092 2019-07-04 10:28:07 加入收藏
隨著公安信息化建設應用的不斷發(fā)展,近年來大數據和云計算的迅猛推進,各地公安機關匯集了多類別海量數據資源。從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大數據匯集整合到大情報深度應用、智慧警務轉型,公安信息化已由技術驅動轉變?yōu)闃I(yè)務驅動、由領導推動轉變?yōu)槊窬枨?。各基層單位都在逐步?ldquo;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的目標邁進。
拿禁毒工作來說,隨著近年來我國對毒品犯罪的嚴厲打擊和社會化工作的不斷深入,毒品市場大幅萎縮,毒品蔓延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相應的,毒品犯罪的隱蔽性、技術性和網絡性大幅提升。在這個大背景下,作為集緝毒執(zhí)法、情報研判和社會化管理等工作于一體的警種,禁毒部門如何利用大數據平臺、融合大數據思維、開展大數據應用,加大打擊毒品犯罪效能、拓寬重點人員動態(tài)管理渠道、提升禁毒工作水平,成為必須面對的課題。
大數據是一個寬泛的概念
從公安的視角看,大數據的概念應更加明確、科學。公安大數據是指需要先進處理模式進行采集、治理和應用的,基于泛在網絡并以人為核心的全部實體及時空關系的數據集合和信息資產。
這個概念清晰地指出了公安大數據與傳統數據集合的區(qū)別,體現了公安大數據動態(tài)、鮮活、全類型和泛在的特性。
一是動態(tài)性(Velocity)
傳統的公安數據集是靜態(tài)的數據對象,公安大數據則是實時動態(tài)更新的。每名民警的每一次查詢、研判或是鼠標點擊,每個業(yè)務的每次流轉、分配、提交、考核,每個公民的每一次請求、詢問、評價等操作都可以成為有效的數據源。公安大數據將突破傳統匯集的靜態(tài)數據,成為鮮活動態(tài)的數據源。
二是泛在性(Ubiquitous Network)
傳統的公安數據庫積累的是通過各種手段匯集到公安網上的數據資源。而公安大數據不再局限于公安網,也包含了互聯網、視頻專網、技網專網、物聯網,甚至暗網的任何網絡空間。網絡的泛在性要求公安大數據也具有泛在特性。
三是全類型(Variety)
公安大數據中,隨著物聯網和各種新技術、新感知設備的廣泛應用,結構化數據所占比例將越來越小。未來我們面臨的公安大數據,99%的數據量將是非結構化數據。同時公安工作100%和空間位置相關,如何使用非結構化數據和時空大數據,開展數據挖掘和分析研判,將成為實戰(zhàn)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是全關系(Knowledge Mapping)
傳統的公安數據更多的是人、事、地、物、組織等方面的結構化屬性信息。而公安大數據則不僅包含這些實體的屬性信息,更包含實體的時空信息以及實體間的關系信息,這些關系構成了實體之間的知識圖譜,成為案件研判和某某等公安實戰(zhàn)中最為關鍵的情報支撐。
從公安大數據的概念和特性中可以看出,傳統的公安數據思維無法有效應對公安大數據的實戰(zhàn)需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更新觀念,深刻理解公安大數據思維的內涵,用新的思維觀指導公安大數據的實戰(zhàn)應用。
在大數據的背景下,違法犯罪活動每時每刻都在產生更多數據,犯罪人員也在不斷更新升級作案手段。犯罪人員逃避打擊的行為會留下各種電子印痕(E-Footprint),通過大數據應用,抓取電子印痕,開展人物刻畫,可為公安工作帶來先進的理念、方法和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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