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學院智慧數(shù)字書法教室采購項目
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亳州學院委托,就亳州學院智慧數(shù)字書法教室項目進行采購,經(jīng)依法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談判、磋商、詢價小組)評審及推薦,并經(jīng)采購人確認,現(xiàn)將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亳州學院
2.采購人地址:亳州市湯王大道
3.聯(lián)系人:楊宏宇;
4.聯(lián)系電話:0558-3037560。
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項目負責人、聯(lián)系方式
1、集中采購機構: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集中采購機構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號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
3、項目負責人:許工;
4、聯(lián)系電話:0558-5123066。
三、項目名稱和編號
1、項目名稱:亳州學院智慧數(shù)字書法教室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BZCG2019464號。
四、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
1、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安徽國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中標(成交)供應商地址:亳州市譙城區(qū)人民東路藥都大廈7樓
五、中標(成交)金額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大寫肆拾陸萬元整(小寫¥460000.00)。
六、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或者標的的基本情況
1.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詳見附件1。
2.服務要求或者標的的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七、評標專家名單
吳信響、王振華(采購人代表)、尹偉、方柏峰、吳勝彬。
八、采購方式、招標(談判、磋商、詢價)公告發(fā)布日期、招標(采購)日期
1、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公告發(fā)布期限:2019年12月23日
3、招標(采購)日期:2020年1月17日
九、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書面推薦供應商的意見
本項目未采用書面推薦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
十、收費標準和收費金額
不收費。
十一、公告期限
本中標(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2020年1月22日)。
十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至2020年2月6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地點、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一、第二條)提出質疑。
2、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二)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三)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四)事實依據(jù);
(五)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六)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3、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二)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三)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jù)的;
(四)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五)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十三、投訴受理部門
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58-5991052
十四、項目招標(采購)文件
項目招標(采購)文件詳見附件。
注:中標(成交)供應商領取中標通知書時,請?zhí)峁┫铝胁牧希?/p>
1.單位給經(jīng)辦人員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2.電子版綜合治稅信息表格,下載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bzwz/綜合治稅信息填報表格式_采購類.xls。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