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人民法院法庭建設項目周嘉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墊江縣人民法院法庭建設項目周嘉標段施工招標已由墊江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墊江發(fā)改委函2008[11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墊江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墊江縣人民法院法庭建設項目周嘉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建設地址:墊江縣周嘉鎮(zhèn),工期120日歷天,招標范圍為: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含外墻裝飾)、電氣設備安裝、給排水﹑消防安裝等施工圖和變更通知書所包含的全部內(nèi)容。若施工圖與變更通知書和裝修圖有相抵觸的,以變更通知書和裝修圖為準;若施工圖與裝修圖中有重復施工的部份,只以裝修圖計量,不作重復計算。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具有類似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公告發(fā)布時間:2009年9月4日
4.2 該工程不需報名,直接投標。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9月4日在墊江縣招標信息網(wǎng)(www.cqdjjs.com)下載招標文件、圖紙、答疑、通知等開標前的有關資料;不管下載與否都視為投標人全部知曉有關招標過程和事宜;請各投標人在開標前隨時關注“墊江縣招標信息網(wǎng)”相關修改內(nèi)容和招標文件。
4.3 招標文件及圖紙資料售價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方能提交投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重慶市建設項目及招標網(wǎng)、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墊江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
招標人:墊江縣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市明科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