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綜合用房項目已由寧波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甬發(fā)改審批函[2009] 245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中院原資產置換18000萬元,市財力安排4000萬元,爭取中央政法體制改革資金補助和財政專項補助資金10000萬元,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 勘察、設計公開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東部新城核心區(qū),興寧路以南,鐵路以北,西以楊木楔河及公共綠地為界地塊。
2.2建設規(guī)模:
項目總用地面積3.33公頃,總建筑面積5304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41041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功能為:辦公用房9000平方米,審判法庭用房21654平方米,特殊用房4387平方米,浙江省法官學院寧波分院6000平方米;地下停車暨罪犯押運通道120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估算約3.2億元。
2.3計劃周期:勘察:15日歷天、初步(含擴初及概算)設計:40日歷天、施工圖設計:5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用房項目范圍所有建筑、附屬配套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含擴初及概算)、施工圖設計(不含精裝修設計、法院辦公信息系統(tǒng)智能化設計、基坑圍護設計,景觀綠化僅提供方案設計與總包協(xié)調)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勘察、設計質量要求: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達到勘察設計任務書要求的設計深度,初步設計概算限額2.7億元,原則上施工圖預算不得超過初步設計概算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為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且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或由上述資質組成的聯(lián)合體資質,對投標人擬派的項目主設計師的資格要求為國家注冊建筑師一級;勘察負責人要求為巖土類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為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3.4投標人須具有《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或臨時交易證)原件和IC卡。
3.5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時至4: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或臨時交易證)和IC卡,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6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年12月30日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qū)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樓13樓。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單位: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謝進芳、張潔
聯(lián)系電話:0574-87312175
傳真:0574-87312175
地址:寧波市解放南路66號359室
戶名: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yè)部
賬號:33101983679050029652 入庫時間: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