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國土局新辦公樓裝飾工程經遂發(fā)改投【2008】1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投資額為272萬元。為了更好地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同時也為彌補業(yè)主方管理上的技術不足,根據(jù)建設部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以詢價方式選擇該項目的代建單位。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遂昌縣國土局新辦公樓裝飾工程
(2)項目地點:浙江遂昌安居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的南街辦公樓四至十一層、地下層。
(3)建設規(guī)模:項目總建筑面積5028平方米,其中裝飾建筑面積4306平方米,地下車庫面積722平方米;項目估算投資417萬元,其中建筑裝修費用371萬元。
二、項目代建服務范圍及內容:自項目施工至交付建設單位使用(包括質保期的責任)為止的全過程代建工作。代建內容為材料設備合質合價的認定、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竣工檔案移交和產權手續(xù)辦理等工作。
三、受邀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浙江省發(fā)改委頒發(fā)的項目代建(建筑甲級)資格。
(2)項目管理人員要求:投標單位必須委派由注冊咨詢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和助理工程師三個專業(yè)管理人員組成的專業(yè)管理隊伍。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其它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資格審查投標人須提交的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六、招標文件的獲取
自行到遂昌招標采購交易信息網(wǎng)(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項目招標公告結尾左下方下載。
七、其他規(guī)定
1、本工程不接受掛靠。投標人及其所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
2、投標人有串標、圍標、虛假投標及其它違法行為的,將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八、投標申請人持投標邀請書及相關資料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 元/份(售后不退),開標前以現(xiàn)金形式交納;交易席位證按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有關規(guī)定辦理。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1、截止時間: 2010年3月1日 9 時 30 分。
2、遞交投標文件地點: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地址:遂昌縣妙高鎮(zhèn)君子路96號)
3、接收人: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
十、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招標人:遂昌縣國土資源局
聯(lián)系人:廖光騰 聯(lián)系電話:0578--8528952 傳真:812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