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象州縣初級中學教學樓、象州中心校教學樓、妙皇中學教學樓工程
二、項目編號:GXKLG20102262-1.2.3
三、招標公告時間:2010年9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
四、截標日期:2010年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
五、中標公告時間: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9日(七個工作日)
六、中標結果:
標段 | 中標人 | 中標金額 |
A | 來賓市興賓區(qū)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 人民幣壹佰捌拾柒萬零捌佰捌拾柒元陸角壹分 (¥1870887.61) |
B | 廣西桂興建筑工程公司 | 人民幣貳佰捌拾肆萬貳仟捌佰零捌元陸角 (¥2842808.60) |
C | 象州縣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人民幣貳佰肆拾貳萬柒仟叁佰叁拾柒元肆角捌分 (¥2427337.48) |
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吳劍輝、陳彥彥、陳容斌、倪承紅、韋林民。
八、招標人:象州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九、招標代理機構:廣西科聯招標中心
招標項目聯系人:韋慶華 電 話:0771-2273822
十、說明:
1、投標人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首先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如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向象州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2、質疑電話:廣西科聯招標中心 0771-2273319 傳真:0771-2273500
3、質疑和投訴書面要求:
(1)質疑人或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2)被質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等;
(3)質疑或投訴的事實及理由;
(4)有關違規(guī)違法的情況和有效證明材料;
(5)質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疑或投訴時間;
(6)質疑人遞交質疑書和投訴書必須為原件且加蓋單位公章,遞交質疑書和投訴書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憑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如不按規(guī)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廣西科聯招標中心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