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無錫市環(huán)境監(jiān)控中心工程 已由 無錫市發(fā)展改革委員會 以 錫發(fā)改許投(2010)549號文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無錫市環(huán)保局 ,建設資金來源 政府撥款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國有資金 ,招標人為 無錫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普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土方工程:挖土面積約10600平方米,挖土深度1.5米,土方量約16000立方米;
樁基工程:樁型: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數(shù)量:約660根;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1100KN。工程估算價:約305萬元。
(2)招標范圍:無錫市環(huán)境監(jiān)控中心土方、樁基工程施工。
(3)施工工期: 20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開工令為準?。?/p>
(4)工程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通過,100%“合格”。
(5)工程建設地點:太湖新城,南湖大道以西、周新路和大通路之間。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 資質,承擔 / 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或 / ,在該公司注冊滿三個月,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2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3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shù)量制 。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的,當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9 家時,招標人可在 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于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請人限定為 不少于9 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 時至2011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6 時(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在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報名并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1 年 3 月 22 日14:30 ,地點為 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無錫市北大街22號,禾嘉大廈4樓) 。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 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www.wxzb.net)、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www.jszb.net)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