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都縣漢莊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樂招標字2011(017)號1.招標條件:樂都縣漢莊人民法庭項目己由東財建第【2010】759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樂都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出資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建設地點:原樂都縣漢莊人民法庭建設規(guī)模:624.6平方米計劃工期:2012年3月1日開工,2012年9月30日竣工。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省外企業(yè)還需提供2011年辦理的“進青登記備案手續(xù)”。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5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樂都縣正平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樂都縣濱河路11號,住建局辦公樓二樓)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1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2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4.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一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11年12月29日9時30分,地點青海省海東地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縣平安大道206號六樓)。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青海經濟信息網同時發(fā)布。7.聯系方式招標人:樂都縣人民法院地址:樂都縣城西新區(qū)濱河北路聯系人:謝國德電話:13649712225招標代理機構:樂都縣正平建設招標公司 地址:樂都縣濱河路8號郵編:810700聯系人:晏尚慶電話:13909721396傳真:0972-8625574電子郵件:開戶銀行:樂都工商銀行賬號:2806035509200004670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