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qū)(廣州)科技金融中心
基坑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
招標公告
招 標 單 位: 廣州尚龍置業(yè)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 廣州建筑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7 月
粵港澳大灣區(qū)(廣州)科技金融中心基坑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招標公告
根據 廣東省投資項目代碼 2020-440112-70-03-047012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必要資料, 廣州尚龍置業(yè)有限公司 現對 粵港澳大灣區(qū)(廣州)科技金融中心基坑工程 進行施工專業(yè)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 粵港澳大灣區(qū)(廣州)科技金融中心基坑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
項目代碼: 2020-440112-70-03-047012
二、招標單位: 廣州尚龍置業(yè)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葉工 聯(lián)系電話: 020-32053161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建筑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徐工 聯(lián)系電話: 020-61101333-1868
招標監(jiān)督機構: 廣州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監(jiān)管電話: 020-82111245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黃埔區(qū)聯(lián)和街道科學大道以南、神舟路以東
四、項目概況: 項目用地46788平方米。主要施工內容包括基坑開挖、基坑支護,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外運等。項目開挖面積約 44134 平方米,基坑周邊長度約840米,基坑開挖深度約 14.8米,基坑總土方開挖量約 66.58萬立方米。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最高投標限價:
1 、本工程劃分為 1 個標段。
2 、招標內容及規(guī)模: 項目用地 46788平方米。主要施工內容包括基坑開挖、基坑支護,場地平整及土石方外運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2.1 承包范圍:按發(fā)包人確認的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招標文件、承包人投標文件以及雙方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所包含的內容。發(fā)包人有權根據工程實施情況,對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承包內容進行適當調整,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除外)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具體以合同內范圍為準。
2.2 承包方式:工程量暫定綜合單價包干、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綠色施工安全維護措施費總價包干。包工期、包質量、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設備、包運輸費、包水電費、包人員住宿、包管理費、包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噪音排污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運)、包措施費(如洗車槽、沉砂池、垂直運輸、包成品保護、施工及技術措施、場地平整硬化(含場地及臨時施工運輸坡道的加固硬化等,如填運磚渣(含多次)、壓路鋼板)、渣土消納費)、柴油發(fā)電機、包趕工費、包材料周轉費、包材料檢驗及試驗(含材料檢測費)、包檢測后恢復原貌費、包現場組織和協(xié)調、包保險、包第三者責任、進退場、資料歸檔、竣工驗收等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費用。
3 、最高投標限價: 187365133.84 元。
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
七、公告發(fā)布日期、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公告發(fā)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注:發(fā)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2、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 2020 年 7 月 17 日 00 時 00 分 ;截止時間: 2020 年 8 月 日 時 分 。
3、開標開始時間: 2020 年 8 月 6 日 10 時 00 分 。
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5 、 投標人通過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登錄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辦理網上投標登記手續(xù)。按照交易平臺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
6 、 投標擔保:
投標擔保 50 萬元,投標擔保須在開標前完成繳納 。
八、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本項目招標文件隨招標公告一并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網站發(fā)布。招標文件一經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發(fā)布,視為發(fā)售給投標人,招標文件由投標人自行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下載。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 或以上級別專業(yè)承包資質。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 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 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 [2015]154 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 [2016]226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建筑業(yè)企業(yè)等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建規(guī)范〔 2018〕 7號)的要求設置。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
②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5、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 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或以上職稱。
7、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8、投標人按規(guī)定的格式及內容要求簽署了《投標人聲明》。
9、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0 、 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立企業(yè)誠信檔案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yè)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企業(yè)誠信檔案取自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在企業(yè)庫內的信息,投標人無需提交相關資料,若招標人延長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誠信檔案信息的評審時點也相應延長。 (誠信檔案辦理詳見《施工企業(yè)辦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區(qū)不良記錄(處罰有效期內)的單位或個人(指項目負責人)投標,不良記錄具體名單以資格審查時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政府、廣州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網站的區(qū)建設局網頁“建筑活動不良行為記錄”欄目(網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單為準。若資格審查時網址有變化,以最新網址為準。
12、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七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 不通過資格審查 。
13、適用于非財政投資項目:未被納入國家、市、區(qū)的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且被限制參加建設工程投標的(具體名單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單”為準。不包含限制參加財政投資工程或政府投資工程的投標)。
注:因聯(lián)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
十一、資格審查結果將在 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公示, 公示時間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 3 名或通過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 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三、本工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guī)范設置最高投標限價。
十四、投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投標人按 招標文件 要求提交投標文件。若投標文件中的部分內容要求 取自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yè)庫的,則投標人選擇企業(yè)庫中記錄的該部分上傳件將被視為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復提交(類似工程業(yè)績需提供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評標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yè)庫內上傳件為依據。若招標人延長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上資料的評審時點也相應延長。投標人應及時維護其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及上傳件,確保各項信息及上傳件在有效期內 。
十五、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 廣州尚龍置業(yè)有限公司
異議受理電話: 020-32053161
地址: 廣州市黃埔區(qū)科學大道60號 A2 棟28樓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 http://www.gzggzy.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 http://zbtb.gd.gov.cn)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八、招標公告網上發(fā)布時,同時發(fā)布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最高投標限價。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 《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一定時期內參與招標人后續(xù)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招標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招標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zhí)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
4.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
5.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6.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guī)定執(zhí)行,被行政監(jiān)管部門通報或處罰的;
7.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yè)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yè)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
8.其他(由招標人依法添加 ) 。
招 標 人:廣州尚龍置業(yè)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廣州建筑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17 日
附件一:
投標人 聲明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相關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yè)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或者與本項目設計人或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存在附屬關系的;
(3)為本項目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項目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與本標段的檢測機構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11)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12)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13)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14)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的;
(15)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9)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20)按照招標公告第九點第13條,被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且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投標的;
(2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guī)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六、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guī)〔 2018〕 14號)、《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穗建規(guī)字〔 2017〕 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guī)字〔 2017〕 10號)、《關于印發(fā)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fā)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yè)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勞務分包企業(yè)實施統(tǒng)一管理,監(jiān)督其用工企業(yè)按時足額支付作業(yè)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七、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八、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zhí)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guī)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九、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記錄不良行為,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yè)公章)
注:招標人應當要求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