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實驗中學(太平路校區(qū))改造項目(二次)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北京十一實驗中學(太平路校區(qū))改造項目(二次) 已由 北京市海淀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海淀發(fā)改(審)〔2019〕62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海淀區(qū)教育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市建壯咨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海淀區(qū)太平路8號
2.2本工程的建設規(guī)模
30500.31平方米(其中:新建綜合教學樓25196.86平方米,合建樓(教學樓)5303.45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19838.16 (萬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03 日歷天
2.4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所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建筑裝飾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智能建筑(含安防監(jiān)控);通風與空調;消防工程;電梯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內容。
2.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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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yè)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yè)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xù)。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lián)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lián)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
3.3 其他要求 /
4. 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zhí)行人
本工程招標采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決性)懲戒方式。
4.2 其他信譽要求
本工程資格預審將對申請人的訴訟及仲裁情況、不良行為記錄等信譽要求情況予以評定。
5. 資格預審方法
本工程資格預審評審方法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與且資質符合本章第3.1款規(guī)定的, 方可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 09 時 0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時 00 分,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數(shù)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 www.bcactc.com )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獲取的具體時間以電子化平臺通知時間為準。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凡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者,方可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企業(yè)CA電子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www.bcactc.com)上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上傳成功后平臺自動生成的回執(zhí)時間即為遞交成功時間,申請人應保留成功上傳回執(zhí)。本工程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1 年 09 月 07 日 09 時 00 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資格預審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北京市〕,網址:ggzyfw.beijing.gov.cn)上發(fā)布,同時在 北京工程建設交易信息網(http://www.bcactc.com)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北京市海淀區(qū)教育委員會 |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建壯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海淀區(qū)西四環(huán)北路11號 |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蓮花池西里10號路橋大廈七層 |
聯(lián) 系 人:陳晨 |
聯(lián) 系 人:陳曉明 |
電話:010-88487283 |
電話:010-63963650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w13801173529@vip.163.com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蓋企業(yè)CA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蓋個人CA電子印章)
公告發(fā)布時間: 2021 年 0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