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從事本項目設備生產、經營和具有履行所需設備能力的供應商或生產企業(yè)。 2.(包一)、(包二)的投標人注冊資金必須≥200萬元人民幣;主要產品(數(shù)碼攝像機、數(shù)碼相機、鏡頭、錄音筆)由非產品制造商投標的,可持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或提供有效的特約經銷商、簽約經銷商資格證書原件均可參予投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投標人應提供在四川省內有本次投標產品企業(yè)自身售后服務工作站(辦事處),并提供相關證明(工商部門的注冊證、工作站名稱地址、工作人員、聯(lián)系電話、售后服務合作協(xié)議)。 5.具有良好的資金狀況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及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6.參加此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7.具有經年檢且有效的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8.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并且登記備案,交納投標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