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委托,對其日照職業(yè)技術學院語音室設備采購項目以競爭性談判方式組織政府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采購人
單位名稱:日照職業(yè)技術學院
聯系地址:日照市煙臺路北首16號
聯 系 人:鄭莉
聯系電話:15666782707
二、采購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qū)南沿街
聯 系 人:劉祥磊 侯艷玲
聯系電話:0633-8788369
三、項目說明
項目名稱:日照職業(yè)技術學院語音室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WT-RZCG2011-1106
采購內容:主要采購內容包括系統(tǒng)管理軟件、多媒體電化教學平臺、語言學習終端、教學桌椅、電腦等,本次采購內容包括產品的供應、安裝、調試及售后服務等總包內容,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第三章采購清單,供應商不得分解貨物進行報價。
四、合格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 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工商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或等額外幣,匯率以本項目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下同)的企業(yè);
2. 供應商所投語音室部分須具有通過國家教育技術協會《數字語言學習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A級或甲類標準的檢測報告,學習機或學習終端須通過國家CCC強制性產品認證。
3. 供應商所投語音室系統(tǒng)部分若非自身所生產,則須具有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資組建(或授權認可)的合法機構為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專項授權書或供應商本身就是該產品的代理/經銷商。
4.本次采購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報價。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
五、采購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以下均為北京時間):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地點: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qū))。
3.采購文件售價150元/份,售出不退(如需郵寄加50元郵費,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延誤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4.供應商授權代表在購買采購文件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以下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采購代理機構留存)進行報名審核(報名審核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辦理采購文件購買手續(xù):
4.1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親筆簽名、單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其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系指:社會勞動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權代表在投標人單位投保的證明或提供社保部門網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社保證明需加蓋社會勞動保障中心印鑒),被授權人對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全過程負責,一經授權不得變更;
4.2供應商若為制造商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通過國家教育技術協會《數字語言學習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A級或甲類標準檢測報告原件、國家CCC強制性產品認證原件;
4.3供應商若為代理商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4.2條所列證書復印件并加蓋生產廠商公章;
4.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承諾書(格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索取)。
六、遞交報價文件時間和地點:2011年10月 21日下午2:00至2:30,采購代理機構在日照市東海飯店(日照市黃海二路59號)第二會議室接收報價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價文件恕不接收。
七、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11年10月21日下午2:30。
八、開標日期、地點 :采購代理機構于2011年10月21日下午2:30在日照市東海飯店(日照市黃海二路59號)第二會議室舉行開標會議。
九、供應商欲參加本項目的報價,請與采購代理機構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