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含50萬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yè);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5、投標人要求至少有3份類似產品的銷售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本項目所采購主要設備必須提供產品原始說明書(修改說明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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