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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guān) 委托,對長春市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guān)辦公室監(jiān)控設(shè)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nèi)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合格的供應(yīng)商前來報價。 |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gòu):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二、采購人: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guān) |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guān)其它專用設(shè)備競爭性談判 | ||||||||||
四、采購預(yù)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2-05-34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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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
六、報價有效期:為 60 日歷天(從投標(biāo)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會時間:2012 年 06 月 06 日 10 時 00 分 |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九、報價文件份數(shù):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 ||||||||||
十、發(fā)放談判文件起始時間:2012 年 06 月 04 日 09 時 04 分 | ||||||||||
十一、發(fā)放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二、發(fā)放談判文件地址:網(wǎng)上免費下載 | ||||||||||
十三、遞交報價文件開始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 | ||||||||||
十四、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五、遞交報價文件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六、談判會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七、談判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八、采購內(nèi)容:辦公室監(jiān)控設(shè)備 | ||||||||||
十九、交貨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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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 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 | ||||||||||
二十二、報價人資質(zhì)要求: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和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規(guī)定; 2、具有安防工程三級資質(zhì)以上資質(zhì)。 | ||||||||||
二十三、貨物質(zhì)量要求:合格 | ||||||||||
二十四、售后服務(wù):設(shè)備在保期間,提供免費保修;保修期為叁年,保修期自使用方驗收合格的日期開始計算,保修期外提供有償維修;由支隊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進行驗收。 | ||||||||||
二十五、談判保證金:2000元 | ||||||||||
二十六、評標(biāo)方法:最低價法 |
補充說明 |
集中采購機構(gòu):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wù)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lián)系人: 張華宇 電話:88779603 耿聆 電話:88779607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 項目負(fù)責(zé)人:張志軍 聯(lián)系電話:0431-89137026 地 址: 郵 編: |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