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行為;(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資質要求:(1)投標公司要求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2)為保證貨物來源渠道的合法性及廠家給予的售后服務保障,本項目的供應商必須提供系統(tǒng)集成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切換臺需提供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報價單位須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不能參與報價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生產廠家授權書原件等(注:所有復印件須加蓋單位鮮章,已在采購中心備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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