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廣播電臺發(fā)射塔維護工程(二次)競爭性談判公告
1.采購條件
本采購臨泉縣廣播電臺發(fā)射塔維護工程(二次)(項目編號:C20150121)己經臨泉縣財政局批準。采購資金來自縣財政資金。采購人為臨泉縣臨泉縣廣播電臺,采購代理機構為臨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臨泉縣廣播電臺發(fā)射塔維護工程(二次)進行競爭性談判選擇供應商。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本次采購項目的施工地點:臨泉縣廣播電臺。
2.2本次采購項目的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 25日歷天內完成。
2.3本次采購項目的采購范圍和標包劃分:臨泉縣廣播電臺發(fā)射塔維護工程(二次)。劃分為 1 個標包。預算價198000元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要求供應商須具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yè)總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6人以上(含6人)《登高架設作業(yè)證》。
(3)具有自2013年以來不低于150米廣播電視鐵塔防腐、維護和加固等類似工程業(yè)績叁份以上(含叁份)。
(4)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3.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談判。
3.3 采取談判資格后審。
4.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談判者,可在《臨泉縣人民政府網》-公共資源欄目下載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
5.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5年6月11日9時0 分。地點:臨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開標一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不予接收。
6.踏勘現(xiàn)場和談判預備會
采購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不召開談判預備會。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同時在《阜陽市政府采購網》、《臨泉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 臨泉縣臨泉縣廣播電臺
地 址:臨泉縣臨泉縣廣播電臺
聯(lián)系人:牛保權
采購代理機構:臨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地 址:臨泉縣城鲖陽西路94號
聯(lián)系人: 唐 楓
9、招標采購監(jiān)督機構
名 稱:臨泉縣招標采購監(jiān)督管理局
地 址:臨泉縣城鲖陽西路94號
電 話:0558-6405693
傳 真:0558-6405693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