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和平縣公安局委托,對和平縣公安局辦案區(qū)監(jiān)控設備采購項目進行詢價招標,現予以公告,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投標。
采購項目名稱 |
和平縣公安局辦案區(qū)監(jiān)控設備
采購項目 |
采購項目編號 |
和公易采(詢)[2015]3號 |
采購方式 |
詢價采購 |
采購預算控制額度 |
人民幣肆拾玖萬元整(¥490000元) |
項目分包個數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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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資格條件 |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維修資格證;
3、為了項目順利、及時實施,投標人須自行前往現場勘查(包括和平縣公安局、熱水、俐源、青州、上陵、長塘、優(yōu)勝、貝墩、下車九個辦案區(qū)),并取得采購人出具的現場勘查證明(注:由采購方統(tǒng)一時間,集中前往各辦案區(qū)勘查)。
4、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報價人須前往現場勘察,并提供由采購人出具的現場勘察證明文件原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公告發(fā)布時間 |
2015年9月23日 |
報名登記備案起止時間 |
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 |
報名登記備案方式 |
現場報名 |
投標截止時間 |
2015年10月9日 上午9:45(注此前30分鐘為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
開標時間 |
2015年10月9日上午9:45 |
投標及開標地點 |
和平縣陽明鎮(zhèn)新社角前國土資源局十樓評標1室 |
采購單位及聯(lián)系人電話 |
和平縣公安局
聯(lián)系人:何先生 手機:1353677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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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及聯(lián)系人電話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人:劉小姐 電話:0762-5612390
傳真:0762-5612788 |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銀行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銀行賬號 |
2006002529200042649 |
財政部門監(jiān)督電話 |
和平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762-5687856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