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和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委托,對和平縣城區(qū)電子警察抓拍系統(tǒng)維修項目采購進行詢價招標,現(xiàn)予以公告,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投標。
采購項目名稱 |
和平縣城區(qū)電子警察抓拍系統(tǒng)維修項目 |
采購項目編號 |
和公易采(公)[2015]22號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采購預算控制額度 |
人民幣陸拾萬元整(?600,000元) |
項目分包個數(shù)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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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資格條件 |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供應商;
3、投標人須具有省級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貳級(含)以上資格證,廣東省外投標人須具有廣東省公安廳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貳級(含)以上資格備案證明;
4、投標人必須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zhì);
5、★投標時需提供主要設備的生產(chǎn)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合法授權函及相關證明文件(抓拍系統(tǒng)和前端存儲管理設備生產(chǎn)廠家技術參數(shù)確認函原件),否則按投標無效處理;
6、為了項目順利實施,投標人須在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公告發(fā)布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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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備案起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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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備案方式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部現(xiàn)場報名 |
報名登記備案地點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部 0762-5612381 |
報名登記備案時應提供材料 |
1、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投標人法人代表授權書(如法人代表報名,須提供身份證原件)
3、投標人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投標截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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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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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及開標地點 |
和平縣陽明鎮(zhèn)新社角前國土資源局十樓評標1室 |
采購單位及
聯(lián)系人電話 |
和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lián)系人: |
采購代理機構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人:
傳真:0762-5612788 |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銀行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銀行賬號 |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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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門監(jiān)督電話 |
和平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762-5687856 |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