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湖及海珠濕地一、二期綜合防雷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HX13910116QTCZ 發(fā)布日期:2016-8-19 開標時間: 2016-9-12 共閱讀:17次
一、采購項目編號:HX13910116QTCZ
二、采購項目名稱:海珠湖及海珠濕地一、二期綜合防雷項目
三、采購預算:4309917.00元
四、采購數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guī)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項目名稱:海珠湖及海珠濕地一、二期綜合防雷項目
2.采購預算(最高限價):人民幣430.9917萬元。
3.數量:1項;
4.投標人應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5.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6.交貨地點:廣州市海珠區(qū)
六、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提供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或營業(yè)執(zhí)照證明文件復印件;
(2)2015年財務報告,若投標人為新成立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
(3)2016年任一個月繳納稅收和保險的憑證。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承諾書;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獲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3.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其中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具有符合本項目施工要求的防雷技術人員,提供人員的防雷工程資格證書;
6. 《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和注冊屬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1日9:00~12:00,14: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36樓(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3)要求:潛在投標人應攜帶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至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時只需要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以下資質證書復印件其中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具有符合本項目施工要求的防雷技術人員,提供人員的防雷工程資格證書;
6)《公平競爭承諾書》和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原件核查)。
(4)招標文件及圖紙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36樓)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9月12日14:30(北京時間)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36樓(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十、開標評標時間:2016年9月12日14:30(北京時間)
十一、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36樓(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止
十三、聯系事項
十四:標書款賬戶
開戶銀行:農業(yè)銀行廣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賬 號:44032801040011101
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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