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 紹興市電子政務辦公室 委托,就下列項目進行 公開招標 ,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標編號: 2018-07-0136
二、 采購組織類型及方式: 政府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三、 招標項目名稱及數(shù)量( 詳見招標文件 )
標項 |
標段名稱及數(shù)量 (詳見招標文件) |
預算金額或上限價(單位:人民幣元) |
投標保證金(單位:人民幣元) |
2018-07-0136-1 |
紹興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共享平臺建設項目 |
¥13146000.00 |
¥260000.00 |
四:采購人的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供應商資格規(guī)定。
2. 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六、資格審查方式:
1.資格后審。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投標單位職工。需在投標響應文件技術部分內提供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該授權代表的社保證明(1.如該授權代表為離退休返聘人員的,投標響應文件技術部分內需提供退休證明及單位聘用證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項的,則需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復印件)。
七、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等 :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5日 至 2018年8月1日上午8:30-11:30時整;下午14:30-17:00時整(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現(xiàn)場確認報名資格。報名地址:紹興市越城區(qū)迪蕩新城惠利街20號鼎盛時代大廈4樓401室,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科。
3.招標文件售價:免費。
4.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75-88207207。
5.提示:
(1)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非報名供應商的投標文件;
(2)報名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獲取采購文件的,允許在2018年 8月15 日16:30時之前獲取,如對采購文件有異議應當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計算,在七個工作日之內并于采購響應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集中采購機構提出。
(3)招標文件及更正補充公告請自行登錄浙江政府采購網或紹興公共資源交易網,在招標公告及更正公告頁面中下載。
八、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投標人應于2018年 8月16 日09:00時整以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紹興市迪蕩新城惠利街20號鼎盛時代大廈四樓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13室,逾期送達不予接收。
九、開標時間及地點 :2018年8月16日09:00時整在紹興市迪蕩新城惠利街20號鼎盛時代大廈四樓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13室開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必須出席開標會議。
十、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應在投標報名前(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交至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名稱: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賬號:0900000103411100843,開戶銀行:紹興銀行營業(yè)部)。投標保證金應當以匯票、本票非現(xiàn)金形式交納,投標人在匯款確認到賬后至紹興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01辦公室現(xiàn)場確認報名資格。
十一、 招標公告發(fā)布: http://www.zjzfcg.gov.cn 和 http://www.sxztb.gov.cn
十二、本項目公告期限 :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十三、質疑和投訴: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受理地點: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紹興市惠利街20號431室];聯(lián)系人:金剛;聯(lián)系電話:0575-88307026。投訴受理地點:紹興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處(紹興市鳳林西路151號1402室);聯(lián)系人:應春興;聯(lián)系電話:0575-85209806。
十四、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紹興市電子政務辦公室, 趙翔 88582426。
2.代理機構項目聯(lián)系人: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徐松, 88207206。
十五、供應商注冊:
參與紹興市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必須注冊并登記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接受集中采購機構(下同)、采購單位的誠信管理和評價,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供應商可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臺(http://www.zcy.gov.cn/)進行注冊申請,按規(guī)定審核后,登記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