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鄉(xiāng)文昌路支行辦公大樓消防設施整改工程項目(重招)”進行公開招標,并邀請合格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文件。
( 1)與本單位的單位負責人(含法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
( 2)與本單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含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國家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開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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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
聯(lián)系人:湯先生、黃先生
電話:020-87258495-106
郵箱:gdyzzbzh@163.com
業(yè) 主/招標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地 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18號中銀大廈
電話:0760-88116420
聯(lián)系人:陳小姐
公告附件:
投標申請人聲明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且合法有效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承諾: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
2)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3)沒有處于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但投標人作為債權人在訴訟中提供財產(chǎn)保全擔保的除外)、破產(chǎn)的狀態(tài);
4)截止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未被納入招標方供應商黑名單之內(已解除黑名單處罰的除外);
5)2015年至今投標人無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6)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jiān)理工作;
7)本項目不分包或轉包,不聯(lián)合體投標;
8)本公司應主動披露與其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對于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子包采購或者未劃分子包的同一項目采購。關聯(lián)關系企業(yè)包含以下情況之一:
a)與本單位的單位負責人(含法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
b)與本單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含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國家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四、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zhí)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guī)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承諾如違反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將自愿接受: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并暫停責任企業(yè)投標報名一年,對責任項目負責人暫停投標報名二年。多次違規(guī)的,暫停投標報名二至三年,并提請資質審批部門降低或吊銷企業(yè)資質、項目經(jīng)理的建造師從業(yè)資格和專職安全員安全培訓考核證書。若因此導致招標人工程項目未能按進度完成或致使招標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賠的,由本公司承擔相關責任并賠償招標人損失。
五、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jiān)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jiān)理業(yè)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授權人本人憑身份證出席開標會并親自簽到。
七、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jīng)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qū)內招標人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y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