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對本單位科技法庭庭審直播系統(tǒng)等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1.項目名稱: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查控系統(tǒng)建設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南陽政采公開-2019-144
二、項目概況:
1.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 交付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3. 質量要求:國家合格標準
4. 招標控制價:116.8萬元
5. 交付地點: 采購人指定的交貨地點
6. 采購內容:共一個標段
序號 |
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司法查控系統(tǒng) |
套 |
1 |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2 |
數據同步 |
套 |
1 |
|
3 |
電子簽章系統(tǒng)接口 |
各 |
1 |
|
4 |
協執(zhí)單位交換接口 |
個 |
1 |
|
5 |
接口測試聯調 |
個 |
1 |
|
6 |
數據庫、應用服務器 |
臺 |
2 |
|
7 |
前置服務器 |
臺 |
1 |
|
8 |
臺 |
1 |
||
9 |
防火墻 |
臺 |
1 |
|
10 |
防病毒網關 |
臺 |
1 |
|
11 |
套 |
1 |
||
12 |
輔材 |
批 |
1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具有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財務報表);
3.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任意三個月納稅憑證和社保繳費憑證);
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5.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7.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備注: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開標時投標單位須攜帶原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按無效標處理。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獲取方法: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法定節(jié)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
2.報名地點:河南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南陽市孔明路與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學府公寓2號樓13A層)。
3.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同報名時間
地 點:同報名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800元(現金購買,售后不退)
4.報名時須攜帶資料:
報名時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攜帶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攜帶本公告“第三項 投標人資格要求”規(guī)定的所有資料原件及蓋企業(yè)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原件退回,留復印件)。
五、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9年7月19日9:00
2.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為:河南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南陽市孔明路與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學府公寓2號樓13A層)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南陽市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
七、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 址:南陽市新華東路1468號
聯系人:馬科長
聯系電話:0377-63079933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女士
聯系電話:0377-63533599
聯系地址:南陽市孔明路與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學府公寓2號樓13A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