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公安局采購農村存量監(jiān)控點位改造及維修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柳河縣公安局采購農村存量監(jiān)控點位改造及維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LHCGCZ2020017
項目名稱:柳河縣公安局采購農村存量監(jiān)控點位改造及維修項目
預算金額:1360715.00
最高限價:1360715.00
采購需求:
柳河縣境內333個監(jiān)控點位維修,維修內容:部分攝像頭更新,更換交換機,光纖,監(jiān)控專用支臂,光纖收發(fā)器等附屬設施。預算:437738.00元。
柳河縣境內333個監(jiān)控點位三年維護,維護內容:負責柳河縣境內333個監(jiān)控點位日常維護及設備更新。預算:922977.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內完成柳河縣境內333個監(jiān)控點位維修,簽訂合同之日起負責柳河縣境內333個監(jiān)控點位三年日常維護及設備更新。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中包含與本項目相符合的合法經營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2)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行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
(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政府采購活動;
(4)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5)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
(6)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
(7)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提供證明材料;
(8)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金的相關證明材料,依法免于繳納繳納社會保障金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
方式:供應商應于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內,先注冊成為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網供應商,再登錄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網下載采購文件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具體注冊及下載采購文件方法請訪問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網查詢相關信息。
售價: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0年07月31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第四開標室(通化市新城路113號新站廣場金城家具博覽中心東門北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戶名為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投標保證金開戶行是吉林銀行通化振通支行;虛擬子賬號是0401161000000615-200710066;投標保證金繳納時間、方式、金額、明確位置和注意事項等其他要求詳見招標(采購)文件。
2.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政府采購網》《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柳河縣公安局
地址:柳河縣柳河鎮(zhèn)
聯系方式:1854358817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柳河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柳河大街1849號,柳河縣老干部局樓下
聯系方式:0435722738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顏巍
電 話:18543588176
柳河縣政府采購中心
2020年7月10日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fā)布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