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TL-JL-2020017
本招標項目東遼縣人民法院系統(tǒng)遷移及科技法庭設備采購項目設備已由東遼縣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以項目采購X【20200806】-0091號文件批準招標,項目招標人為東遼縣人民法院,資金來自公共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東遼縣人民法院系統(tǒng)遷移及科技法庭設備采購項目設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東遼縣人民法院系統(tǒng)遷移及科技法庭設備采購項目設備
2.2招標內容:系統(tǒng)遷移及科技法庭設備采購項目,詳見采購需求表
2.3供貨地點:東遼縣人民法院指定供貨地點
2.4供貨期:合同簽訂后30天
2.5采購預算:129.8514萬元,采購人不接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的報價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規(guī)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具有2019年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資料;具有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投標供應商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銷商,具備經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且營業(yè)執(zhí)照須包含與本次設備采購內容相關的經營范圍。
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參與投標(詳見財庫【2016】125號文件)。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7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整個招標投標過程不得更換被授權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9日(每日8時30分至11時00分,13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授權代表人持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明、授權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2019年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資料、2019年度審計報告、“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記錄網上截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到吉林省通利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白泉鎮(zhèn)嘉福一期2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09月08日09時00分,地點為東遼縣政府政務大廳6樓601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單位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4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投標保證金。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遼源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東遼縣人民法院
聯(lián)系人:程鵬
電 話:17604479559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通利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石女士
電話:18443704555
監(jiān)督部門:東遼縣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fā)布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