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者:振東招標 發(fā)布時間: 2021-06-03 17:50:00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BACG2021168530(0868-2149ZD513H)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寶安區(qū)看守所律師、家屬視頻會見系統(tǒng)建設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6日
更正事項: R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條款 |
原內容 |
變更后內容 |
招標文件第48頁:投標人資格要求 |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為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上響應投標; 2.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②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③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⑤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須提供《投標及履約承諾函》原件); |
1.投標人必須是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上響應投標; 2.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②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③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⑤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及《投標及履約承諾函》原件); |
更正日期:2021年6月 3日
1、由于本項目變更了投標人資格要求,現予以重新公示,相關時間節(jié)點調整為:
①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1年6月3日20:00至 2021年6月16日9:30(北京時間);
②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延期至:2021年6月1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2、請各供應商重新下載附件變更后的招標文件(.ZBS),確保招標文件內容與本變更公告一致。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地 址:深圳市寶安區(qū)湖濱東路3號
聯(lián)系方式:8446719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深圳市振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羅湖區(qū)紅寶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圍金龍大廈)10樓03號-06號
聯(lián)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12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許小姐
電 話:0755-82786018/82786038-812
深圳市振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