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工程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智能化工程(暫估價二次招標)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工程已由張家港市行政審批局以關于鳳凰鎮(zhèn)人民政府新建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復張行審投[2020]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招標人為張家港市鳳凰鎮(zhèn)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眾信工程投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智能化工程(暫估價二次招標)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鳳凰鎮(zhèn)西鳳路西側(cè)、中山路東側(cè)。
2.2 建設規(guī)模:建造食堂用房,總建筑面積4300平方米
2.3 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萬元) | 工期日歷天 |
E3205820330000350001002 | 張家港市鳳凰便民服務中心輔助用房智能化工程(暫估價二次招標) | 主要包含監(jiān)控系統(tǒng)、無線AP系統(tǒng)、綜合布線系統(tǒng)、室外綜合管路、收銀系統(tǒng)(設備材料利舊)、門禁系統(tǒng)、會議系統(tǒng); | 50.0 | 150 |
2.4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投標人須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二級](含)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 □ 是 ? 否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wǎng)頁截圖。
?
3.3 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資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qū)⒈救藞?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以上材料須上傳至張家港市誠信檔案數(shù)據(jù)庫中并及時更新。否則視為未提供,并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3.4 財務要求:/
3.5 信譽要求:/
3.6 其他要求:本工程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告(2018)第 6 號、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文件精神,企業(yè)投標所用的資質(zhì)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中動態(tài)核查結(jié)果須為合格,若企業(yè)資質(zhì)核查為不合格,資格審查將不通過。
省外投標企業(yè)需提供《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zhì)資格核驗書江蘇省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掃描件上傳到企業(yè)信息庫(綠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yè)綜合考評結(jié)果考評等級為C類及以下投標人參與投標。
? 近兩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 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近一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 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近三個月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近五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06月17日8時30分至2021年06月30日9時00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0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06月30日9時0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6.1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頻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個標段。
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 按照標段招標控制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招標控制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
6.3
? 本項目采用信用評價分篩選模式,滿足條件的投標人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具體篩選辦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 □ 是 ? 否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9. 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電話: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電話:張家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處 0512-58181559 。
10.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張家港市鳳凰鎮(zhèn)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眾信工程投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張家港市鳳凰鎮(zhèn)行政審批局 |
地 址: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華昌路5號 |
郵 編: |
郵 編: |
聯(lián) 系 人:杭凱杰 |
聯(lián) 系 人:張慧 |
電 話:13739162078 |
電 話:13962234577 |
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jszxpm@163.com |
2021年06月17日